首页 > 实用范文 > 行政公文 > 决定 > 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决定汇总三篇正文

《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决定汇总三篇》

时间:

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决定(精选3篇)

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决定 篇1

一年来,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共青团xx大精神,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团的工作水平,搭建各种活动平台,以教育和服务团员青年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授予阳城二中等32个集体“先进团组织”称号;授予梁安庆等46名同志(学)“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杨曦等115名同志(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时号召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立足岗位创造奉献,在我县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中创造新业绩,谱写新篇章!

附:先进团组织名单

优秀团干部名单

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x年五月九日

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决定 篇2

x市xx区第二中学x年“五四”青年节

表 彰 决 定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进一步鼓励全校学生努力学习,不断进取。认真学习和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天我校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学生。

学校研究决定:

授予初二(4)班、初二(5)班、初三(3)班、初三(6)班、高一(1)班、高一(4) 班、高二(1)班、高二(3)班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称号;

表彰初中部陈章洵、高欣等12名同学,高中部骆周璇、茅新宇、潘虎城等15名同学为“优秀共青团干部”;

表彰初中部刘欣怡、蒋盈盈等72名同学,高中部何月茹、王运红、吴蔚静等90名同学为“优秀共青团员”。

特此决定。

x市xx区第二中学

x年五月四日

附件:《x市xx区第二中学x年“五四”青年节表彰名单》

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表彰决定 篇3

各党委、党工委,各团委、团工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x年“xx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苏大委(3)号)和《“xx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苏大委[]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3月上旬开始在全校范围开展x年“xx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活动。经各团支部提名、年级提名、学院(部)提名三个阶段的典型选树、推荐申报、评选委员会提名、学院(部)和学校公示,现决定授予谢家威等83个集体和个人x年“xx大学五四青年奖提名奖”荣誉称号,现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创新创业奖:

敬业奉献奖:

勤勉自强奖:

文明风尚奖:

特别感谢奖:

特此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