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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某某人除名处分的决定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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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某某人除名处分的决定(精选3篇)

关于给予某某人除名处分的决定 篇1

经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学校食堂二楼,体育系任益等人吃饭,隔桌周子彦等人也在吃饭,由于任益等人喝酒时说话声比较大,期间周子彦向任益这边看,引起任益不满,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彦打去,任益等人开始打周子彦等人,后致多人受伤。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阳被严重警告处分,杨鹏被记过处分,这三名同学不思悔改,再次参与打架。

鉴于以上所犯错误事实,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体育系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任益、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薛海阳、社会体育1001班学生孟令旭、社会体育0901班学生杨鹏留校察看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处

20xx年1月8日

关于给予某某人除名处分的决定 篇2

张,男,岁,党员,19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一九九年二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省农资公司

关于给予某某人除名处分的决定 篇3

王,男,汉族,x年xx月出生,x人,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年x月参加工作,x年x月起历任xx县堆沟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x年x月任堆沟港镇党委书记、xx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处级);x年x月任xx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堆沟港镇党委书记、堆沟港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x年x月任xx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北陈集镇党委书记;x年x月任新安镇党委书记;x年xx月任xx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新安镇党委书记;x年x月任新安镇党委书记;x年xx月任xx县政府党组副书记;x年x月任xx县政府副县长;x年x月xx日xx县人大会接受王辞去xx县政府副县长职务。x年xx月xx日,xx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王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根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刑二终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王利用其担任堆沟港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xx县政府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葛某某、张某某等xx人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贿赂计人民币x万元,美元x万元。

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并被依法判刑。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之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x年xx月x日批准,决定给予王行政开除处分。

本监察决定自x年xx月x日起生效。如对本监察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申请复审。

xx市监察局

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