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管理制度(通用8篇)
为加强对物资材料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投资使用效益,合理控制医院资本性支出,降低成本,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好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物资材料包括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一次性用品、计算机耗材,特殊卫生材料、劳保家具、办公用品、电料、维修材料及其它与医院有关的物资材料。
2、后勤科对医院所需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所有物资材料资质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供应工作。
3、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每周
4、5日将次周需常用物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填写申请计划,经科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后勤科领取。
4、后勤科根据科室申报及库存情况编排采购计划,科长审核呈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临时用品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呈报主管院长审批。
5、批量、贵重物资材料,采取集体招标,确保所购物资材料优质优价,使用安全。特殊物资材料的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书面呈报主管院长签字后后勤科会同使用科室共同进行比价采购。
6、所有物资材料必须入库验收,由计划保管员对包装、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审核登记。
7、仓库物资材料应按类别、批次、固定位置存放,库容整洁有序,标识清楚。不合格产品要隔离存放,及时退货,防止混杂。库存要保持通风,符合安全防火、防盗、防霉变的储存要求。保证帐、物相符,尽量减少库存,避免积压、过期造成浪费。
8、物品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院内物资材料发放实行科室领物专人制,保证物资的有效使用,杜绝浪费。
9、物资材料报废:由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物资材料指令性更新,原规格产品规定淘汰,或其他原因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了不得使用的物资材料,为减少浪费采购供应部尽可能与供货商协调调换,确属报废物资材料应书面说明理由,呈报院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按帐务处理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1、医用耗材领用要遵循“实耗实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报账、登记管理制度。
2、后勤科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保管、供应、监督等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必须填写领用单(入库时填入库单),详细填明单位、规格、数量,经发货人和领取人签名后方可发货。
3、后勤科、财务科共同负责对各科室医用耗材的领用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审查工作。
4、各科室由护士长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和管理,并分类保管,定期检查。保管、报损应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5、各科室在护士长及负责人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分管医用耗材的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月与后勤科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6、各科负责保管人员应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护,防止生锈、霉烂、虫蛀、过期失效等现象,提高使用率。一次性无菌耗材要按照《消毒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人员责任心缺失,保管不当,造成的耗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全责进行赔偿。
7、凡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损坏医疗器械,由责任人全额进行赔偿。
8、借出的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
9、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者共同清点签字认可。
10、医疗器械由各科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每班要认真交接。
11、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正确掌握其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清洁、消毒后归还原处。
12、办公用品须交旧领新,按“实交实领”办理。
医院后勤物业管理应急方案
对影响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医院提供始终如一的清洁服务。
(一)暴风暴雨天气的应急方案
1.班长勤巡查、督导各岗位清洁员的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
2.天台、楼裙平台的明暗沟渠、地漏由专人检查,特别在暴风雨来临前进行巡查,如有堵塞及时疏通。
3.各岗位清洁员配合保安员关好各楼层门窗,防止雨水进入楼内,淋湿墙面、地面及打碎玻璃。
4.雨后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地面杂物。
5.仓库内备好雨衣、雨靴、手电筒等,做到有备无患。
(二)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方案
1.掌握火情,协助医院及管理处做好人员、贵重物品、文件的`疏导转移工作。
2.加强易燃清洁用品管理。
3.清洁仓库常备灭火器材。
4.发生火灾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时清理火灾遗留杂物。
(三)楼层内发生水管爆裂的应急方案
1.迅速关闭水管阀门并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和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2.关掉电源开关后,转移室内物品如电脑等物。
3.用垃圾铲将水盛到水桶内倒掉,再用地拖将余水吸干。
(四) 污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1.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3.将从污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草直接装进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4.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清洁地面到目视无污物。
一、基本原则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医院财产蒙受损失,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程度,结合本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赔偿、批评教育,直至处分的处罚。
2.凡属使用年久或抢救病人不慎损坏的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组织核实,确认非责任性事件的,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大批量器材遗失或霉烂、损坏,应检查原因,申报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审查处理。
二、具体管理办法
1.各科管理的器材、材料、家具、药品等,均定责到人,专管专用,丢失后由保管人百分之百赔偿。
2.玻璃器皿或金属器械自然老化时的`破损,玻璃制品煮沸情况下的破损,不追查责任;已破损尚能继续使用的器材,在最后使用中损坏时,不追究责任,按报废处理。
3.消耗性器材,1~2元内的如试管、载玻片、针头、刀片、手套等,因工作损坏不予赔偿。
4.因患者责任而损坏的器材,按百分百赔偿,由保管者负责办理。若因未及时追究赔偿而漏收者,由保管责任人赔偿。
5.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器材破损,按市价计算,超过10元者,经科室报请院长裁处;10元以下者,由科室领导处理并报院办备案。
6.由于交接不清造成丢失、损坏,由接班人负责赔偿。
7.药房因责任心不强、计划不妥、保管不当而造成药物霉烂、失效变质等,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报废与赔偿程序
1.破损或报废:由责任人填写破损单或书面报告,详细记录器材名称、规格、破损原因及程度,本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属于固定资产的,经分管固定资产领导批准后,确定继续使用或报废。
2.赔偿:由责任人填写赔偿清单或书面报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送药房按市价核定,经领导审批到院收费室交款后领补。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分管领导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决定赔偿金额。
一、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1、保洁服务;
2、医疗勤杂服务;
3、医疗区明沟暗沟疏通,流泥井清运保畅、室内外下水管道的疏通保畅;
4、搬运工作。
二、服务工作范围界定:
1、保洁服务
(1)医疗区内外环境的清扫与保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离与清理(包括顶棚、天台、墙面、门窗、天花板、地面及各类设施表面)。a医疗区内环境:包括各楼层房间及厅室、走道、厕所。b医疗区外环境:包括医疗区院墙内的所有建筑物区域(含绿化植被区)。
(2)医疗区的消毒杀菌工作。
(3)医疗区瓷砖、玻璃墙面的清洗。
(4)医疗区的除四害工作。
2、医疗工作勤杂服务
(1)常规内勤:收发、运送被服布类、向病人发护理水、送开水、维护门诊诊室的秩序。
(2)不定期内外勤工作
帮助病人订餐,取送饭菜、清洗送餐车;
手术室接送手术病人;
清洗医用器材,代病人取药等;
协助护理人员护理婴儿;
协助医护人员约束病人的行为;
协助病室医护人员进行尸体料理、病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病人的陪护工作。
(3)常规外勤:取送各种检查、化验标本,医疗用各类物品(含药品),外送病室科室各类报告、报表及相关文件。
3、流泥井清运与保畅,医疗区下水管道的疏通与保畅(含室内外)。
4、搬运工作:医院内小件杂物的搬运。
zz市盘福路1号zz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部的盘松楼、门诊综合楼(英东楼)、内科大楼、五号楼、外科大楼、新幼儿园、制剂楼、综合楼、ct室、高压氧仓、介入治疗室、医院内部公共区域。
2.医疗配送服务工作的.地域范围:zz市盘福路1号zz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部的盘松楼、门诊综合楼(英东楼)、内科大楼、五号楼、外科大楼。
3.营养餐配餐工作的地域范围:zz市盘福路1号zz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部的营养科与外科大楼之间。
三、清洁服务工作的地域范围和内容:
清洁工作内容
(1)公共地域清洁:
院内房屋建筑物外部公共部分包括:广场、通道、绿化地、公告栏、灯具、栏杆、围墙、各类标识物、渠道表面、公共卫生间等的清洁、保洁、消毒工作。
工作地域范围内各房屋建筑物内部公共部分包括:大堂、走廊、楼梯等所有地面、所有门窗、天面、天台、墙壁、公告栏、灯具、栏杆、渠道表面、卫生间及摆设物体等的清洁、保洁、消毒工作。
(2)非临床科室清洁:
工作地域范围内各建筑楼宇内部的各类行政办公室、业务室、管理室、会议室、接待室、科研教学室、资料室、仓库、洗手间、摆设物等的室内清洁、保洁、消毒、勤杂工作。
(3)临床科室的清洁
工作地域范围内各建筑楼宇内部的门诊、住院病区、手术室、icu、监护室等各类临床科室,以及检验、病理、放射、ct、核医学、b超、高压氧仓、胃镜、药房等临床辅助科室的清洁、保洁、消毒勤杂工作。
(4)垃圾分类、收集及记录
院内公共垃圾及工作地域范围内各楼宇、科室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的分类、院内收集、存放、记录、垃圾放置地的消毒、灭菌工作。
2.医疗配送工作内容:
工作地域范围内,所属盘松楼、门诊综合楼、内科大楼、五号楼、外科大楼的病人、医疗文书、标本的院内运送、送递工作。
(1)病人运送:跨区检查病人、跨区治疗病人、会诊病人的院内护送;手术(前后)病人的院内协助护送。
(2)医疗文书传递:检验单、检查单、会诊单、预约单、用血单、用药申请单、床边检查单、中药单等各类医疗文书的院内传递;
(3)标本传递:各类标本、病理(不含血制成品)的院内传递;
(4) 门诊综合楼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衣出洗的院内递送。
3.营养餐配餐
(1)外科大楼病人营养餐的计划性(早、午、晚餐)送递工作,在院内营养室与外科大楼病人间进行计划性传递。
(2)病人的订餐登记、资料统计工作。
(3)营养科备餐间内部及其附属设备、工具、物品、餐具、餐车的清洁工作。
1、由后勤科主任负责管理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计划和购药渠道及日常药品使用管理事务。
2、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选择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优劣、品种供应能力的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实际临床需要,负责制订专科的《药品目录》,后勤科及时审议新药采购及停用药品的申请或意见。
4、各科室医生根据临床需要申请购药,只能申请药品品种、通用名称、数量和临床要求,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进货渠道。货源和进货渠道由后勤科根据药品采购原则提出审议意见。采购人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采购新剂型、新品种药品,应由医师提出,后勤科批准,先小剂量和短期临床试用后,再拟订采购计划。
6、药房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房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全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人员报告,由采购人员及时做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7、严禁采购以下药品:
(1)、假冒伪劣药品;
(2)、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推销的药品;
(3)、采取商品贿赂行为推销的药品;
(4)、其它违法销售的药品。
8、订货洽谈必须由指定人员或后勤科负责,与药品采购无关的任何人均不得参与洽谈订货业务。
9、药品让利款应采取票面打扣形式,不得索要和收受现金或实物,严禁在账外收受回扣。
10、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在药品申请和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1、购药计划由药品采购人员与医药公司联系,其他任何人员无权采购。如采购人员休假,或患者急需用药,由指定人员临时购买。
12、任何未经正常购药程序而购入的药品,不得输入计算机药库,所购入的'药品,由购药人员自己解决,本院不支付药款。
13、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并对科室医生进行相应处罚。
1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目的
为使医院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部门
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要求
1、医院所有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制度,市内出车实行登记制度,因特殊原因执行特殊任务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不得耽误;
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四、用车程序
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紧急情况下用车,可实行先派用后补办的程序。
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3、驾驶员差旅费一律凭派车单交财务科审核后计算差旅费。无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一律不予计算。
五、车辆管理
院办要加强车辆的.管理,避免光开不保养不维护的不良现象。驾驶员要对自己所保管的车辆加强管理、认真维护、及时擦洗,车辆行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保证车容车貌清洁干净,有事必须及时到岗,一旦用车必须在10分钟内及时出车保证完成任务。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收车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可靠。
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除医院公用需拉运东西外,其他一律不准使用,保证接送病人的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院办同意。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不得私自乱跑车,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次以下,由分管副院长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次以上的,由院长核准。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六、罚责
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6.1处理。
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
5、若发生交通事故,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的费用,由医院负责30%,当事人(驾驶员)承担70%的赔偿金额。
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责任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为了更好的为全院服务,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暖、保安、保洁、绿化等),制定以下制度、职责。
一、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的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的安排、协调、计划、组织。
二、牢固树立面向临床、面向病人、面向老人、面向客人、面向职工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负责整顿院容、院貌、绿化美化事宜,搞好环境卫生、医院污水排放、污物焚化工作。
四、以“优质服务、病人、顾客第一、防病治病、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严格纪律、理顺关系为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医、教、研、防任务的完成,为医院的改革开放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班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下送下收、下修制度,不断改进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强后勤工作的计划性,各种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必须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提高物资利用率,发挥物资最好的经济效益。
七、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各部门的需要和后勤保障中的问题,根据人力、物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及时解决科室的需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完成院领导下达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一)水
1、后勤负责全院建筑的给、排水管道、水卫设备维修、安装和保养。
2、熟悉全院给、排水设施管网分布,掌握登记各部门计划用水、超额用水数量,定期上报。
3、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科室领导,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来电话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积压。
5、遵守纪律,有事请假,去向有行踪。
6、定期维修,保养大型供水设施和清洗各种蓄水箱,并登记记录。
7、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向领导提供工作管理方案和设施修、改、装意见。
8、加强材料专人管理,领用材料必须登记,并每月有报表交科室。
9、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接活、安装、维修,不得私自将材料送人。
(二)电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全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三)暖
为了保障锅炉正常运行,延长锅炉寿命和锅炉安全、节能,全面保证全院用汽和取暖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制度:
1、锅炉房是全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供暖、高压蒸气的供应。
2、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使用压力容器和环境保护法规,持证操作,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做好安全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定期保养锅炉和辅机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锅炉房为24小时值班,司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交接制度,接班人员未来接班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交接班应互相交清锅炉运行情况,并在记录本上双方签字。
5、按规定做好锅炉日常维护,定期对锅炉冲洗水位表、考克压力表旋塞、试验安全阀表、一些锅炉辅件,以保证水位表清晰、压力表正确、安全阀灵活可靠。
6、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锅炉房。
7、司炉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在正常用汽和采暖条件下,对燃料使用应每班记录用煤数量,尽可能降底一切消耗。做到勤添煤、少添煤,使燃料能烧透,节约能源。
8、保证锅炉房整洁有序,经常打扫锅炉房和周围环境,做好环保工作。
9、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来操作,定时检验水质,保证设备、仪器整洁、正常运转,做好保养工作。
10、以上规章制度司炉工及化验人员应认真执行,如有违章,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扣发工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四)保安
1、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必须穿戴保安制服,着装整齐、规范。
2、值班人员在职工上下班时必须站立在大门两侧,以示文明执勤、检查。
3、值班人员对出入车辆和出入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停车位置。(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
4、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各种车辆牌号,出入理由、时间等。
5、值班人员应经常在院内外进行巡逻、检查,尤其是养老院老人未经许可不许出大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方。
6、按规定时间开关院内路灯、霓虹灯、开水房。
(五)保洁
1、在清洁管理员领导下,负责本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清洁卫生工作。
2、服从分配,搞好个人卫生和仪表。
3、按计划实施各项卫生保洁操作,保证日常卫生质量,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无尘,墙壁无污迹,高空无塔灰、结网,不锈钢明亮,卫生无死角。 4、病房卫生间、走廊定时消毒。
5、病员出院后,对其使用物进行全面消毒。
6、爱护各种操作工具及清洁用品,物品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妥善保管。
7、熟练掌握各种卫生用品的操作技能,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卫生保洁质量。
8、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要爱岗、敬业。
9、承办班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六)绿化
1、在院方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负责全院花坛、花草、植树管理,合理浇灌、除草、施肥、修剪,做到花木长势繁茂。
3、做好花木防虫治病工作,不断改良培育品种。
4、负责全院各种会议和其它事务的用花。
5、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周围环境卫生。
6、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花木和其它设施不被盗窃或丢失。
(七)电梯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熟悉电梯性能和操作程序,熟练掌握各开关、按钮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热爱机器设备,文明操作。
3、注意轿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各种杂物,保证轿内照明与通讯良好。
4、注意安全,防止乘客靠在桥门,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带有传染病菌的垃圾等。
5、遇到电梯发生故障,应保持冷静,不能排除时迅速通知维修人员,并将乘客安全疏散。
6、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热情礼貌待客,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电梯超员行驶。
7、做好运行记录,经常保养、维修。下班关机时应在基站进行,值班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八)房屋、集体宿舍
1、全院房屋由后勤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后勤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全院房屋及去其它设施设备,由后勤部统一调整使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单位无权向外单位调动和处置固定资产。
3、应定期检查和核实院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发现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告院部。
4、使用单位需要增加房屋、家具及其它基础设施时,应写书面报告,报院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后勤部购买调整或自作。任何单位、个人无权私自调整房屋、购买物品。
5、负责医院的供水、供电、电梯维保、污水检测合同的续签及缴费工作。
6、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罚款100—200元。
7、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后勤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8、集体宿舍入住须后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9、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10、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11、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九)维修物资采购
1、维修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后勤购买物品必须按项目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入库,由院长审批后,交后勤部使用。
3、物资采购必须是当月必需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报修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后勤解决。
(十)维修、维护
1、后勤负责全院五金器件,水、电、暖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部门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后勤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后勤维修人员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的水,电,暖等.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6、全体工作人员应始终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责、尽职,满足各部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