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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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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精选3篇)

2023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1

刘捷书记批示肯定我局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

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市国税、财政、房管、公安等税收保障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20xx年探索建立了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信息管税,20xx年建立了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20xx年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新余市税收保障办法》,大力推动以“政府领导、财政支持,税务主导、部门协作、技术支撑、法制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了地税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20xx年4月,全市税收保障单位成员达60个,涉税信息报送单位达到40个,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613万条,通过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方式累计入库税款达3.4亿元。

刘捷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这既是对地税部门近年来开展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今后我局税收保障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我局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积极与财政、国税等重要保障部门联系协作,尽快建立起专门的办事机构;二是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向党政汇报,力争把把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及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三是将不断完善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调动各税收保障部门工作积极性;四是拓宽综合治税工作覆盖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把我市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2

我省综合治税工作获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批示

6月份,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确定了综合治税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江西省政府全面启动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专报上批示:“①请办公厅加按语将方案在税务简报上推介。②请征科司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予以支持和帮助。③请教育中心将其列作司局长培训班交流或者发言内容之一。”

国税总局对我省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我省落实工作的有力督促和鞭策。为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江西省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省财政厅厅长胡强任组长,省国税局局长张贻奏、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厅长潘昌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国税局总审计师胥敏锋同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赖新生同志兼任,三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省财政厅作为综合治税工作的牵头部门将进一步落实领导批示,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2023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3

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两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传达学习,认真领会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我局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两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增强“两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强化责任落实。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两建”工作讨论活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探讨“推动”两建工作的措施、方法,以求更好的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两建”工作氛围

我局在本单位组织学习会、讨论会以外,还结合日常工作,与各华侨农场,各县(市、区)外侨办、侨资企业等共同学习、探讨“两建”工作精神及工作措施,并鼓励干部职工在侨网、北江情等网络、报刊杂志上发表与“两建”工作

相关的文章,加深对“两建”工作的理解,加强对“两建”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建”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配合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配合市委市政府行政事权改革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权调整、下放工作,创新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

二○20xx年x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