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是一种美好的兴趣,而我们每个人的都有自己所热爱的东西,那么你的热爱是什么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热爱的话题作文800字(6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我想我对厦门,有着一种深入灵魂的热爱——尽管我的足迹,是几年前印在那片土地上一次。
绿色
这座城是绿色的。几乎无论你站在哪里,目所能及之处皆是一片碧绿;那树那草融合在一起迸出一种可称作炽热的绿,但它却从不自己主动闯入你的眼帘。它只是兀自绿着,静悄悄的漫入你的心,占据一角,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它不知何时已蔓遍你的灵魂,洗去你所有的浮躁和大都市中带出喧嚣。还记得那几个夜晚我最喜欢沿着某条河边林荫小道漫步,看皎洁的月色漏过那团夜色染就的墨绿洒在地上映出光影,听微风拂过时衬得夜晚更静谧的沙沙声响,如果可以再回去,我希望能用脚步丈量整个夜晚的长度,还有我深入灵魂的热爱这的这座城市的土地。
我想或许是那绿让我如此深爱厦门。
蓝色
作为一座临海旅游城市,这座城当然也是蓝的。海蓝,天也蓝。在我对于厦门这短短的记忆当中,天空无时无刻不是一碧如洗,干净的近乎透明,其中嵌着几朵懒洋洋的,近乎一动也不动的卷着边的白云。你只有伫立良久,才会发现它们在缓缓移动,正如这城市的节奏和色彩——安静平和的蓝。
海当然也是蓝的,我喜欢在离岸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呆着,感受那些小小的浪头让它们带我慢慢的移动,看海深浅两色的蓝在海天交界处融为一体,彼此又界限分明。我爱大海,爱这样宁静祥和的时光,爱把我包围住的蓝色——这一切又构成了另一个,我从灵魂深处热爱厦门的理由。
灰色
想到厦门我也会想到灰色,尽管这座城除了柏油马路和这个词基本无缘——或许是湛蓝的天幕让我忆起大城市灰色的天,或许是回到大都市快节奏,吵闹烦躁的生活给我蒙上了一层灰霾。回京,灰色一下闯进我世界,赶走了所有的蓝与绿,等我惊觉为时已晚,那些颜色只依稀能在记忆中找到。不甘与过后的无奈一时间吞没了我,和美好的回忆一起涌上心头,伤心和遗憾让灰色
每一个生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不要轻易地让生命消失;不要轻易地对生命说“不”;更不要轻易地对生命失去热爱。————题记
生命,它是上帝赐给我们人生中最大的一笔财富,所以我们应该热爱生命,比起那些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这个世界的幼小生命的夭折,我们现在应该幸福了很多吧!
生命,它是爸爸妈妈爱的结晶,有了生命,家庭充满了温馨;大地充满了感动;花儿充满了芬芳;树木充满生机。
有人说,生命可以没有灿烂,但不能失去平凡。虽然平凡,但就是众多的平凡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但我却不那么认为。生命不要以平凡为满足,我们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也不甘于平凡,女子一事无成。一个人生命评价的好坏不在于此人一生是否富贵荣华或是一贫如洗。而在于他对于生命价值有多少。对于生命的热爱有几分。古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曾听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公交车司机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
1、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最后的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
2、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下车。
3、将发动机熄灭确保了车、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他做完这三件后,安详的趴在方向盘上停止呼吸。他的一系列动作都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认可与敬佩,他叫黄志全。在这个平凡的生命中蕴含着不平凡的价值,他对生命的热爱,在他死前一分钟就已体现的淋漓尽致。虽说这并不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但这却体现了他对生命的热爱与责任,直至死前都在执行着。
霍金虽被恶毒的病魔——瘤——所折磨,但他却依然能够笑傲生活,并且为天文学开辟了全新的理论。在他们生命的最边缘,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这就是他对生命的热爱。
双耳失聋的贝多芬,在他人生音乐创作高峰时期变成了被人嘲笑的聋子,他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的痛楚。凭着惊人的毅力拼搏终于创作了《田园交响曲》《生命交响曲》等等的世界著作。在他人生最低谷中,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这就是他对生命的热爱。
生命是血脉里流动的至爱亲情;是霍金那不屈的毅力,是保尔·柯察金的人生历练。
对生命的热爱就是对自己的热爱。
网球,我喜欢,我热爱。我特别喜欢一刻不停地练习。那种流汗的感觉,挥舞着沉重的球拍,与对手相拼,一战高下,那种感觉特好。
打网球的关键,便是灵活的动作,随机应变的头脑和充沛的体力,打网球便会轻松许多。
第一次接触网球还是在一年前,刚上五年级的时候,照往常一样,学校发下来一份青少年宫的艺校通知书,看过之后我选择了网球,爸爸妈妈也同意,都说这个能增加的我的体育锻炼,能使我的体能更好,我当时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结果第一堂课下来,我就增加的信心,我下决心一定要练好它。我觉得打网球能让我快乐起来,练着练着,我有了上进心。不怕遇到困难了,有时遇到不开心的事,或是心情不好,我就下楼对着墙打一会,想着老师平时叫我们回家就这么练,一个一个地对着墙壁打,感觉不像在打网球,好像是把一个个的不愉快,伤心事打掉了,心情顿时由暴风雨转成了平静的湖水,忘记了所有的不开心,不快乐。
干一件事,如果太专心,就会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我经常会这样。比如说有一次,又是星期天,天气很好,我就拿着球拍和球又准备去练球了,出门时刚好是下午2:30分,来到楼下,对着墙壁就是一阵正手狂打,反手猛攻,越打越有劲,越打越高兴。一会练正手,一会练反手,院子里只听见网球撞墙的声音……不知不觉,有点累了,就歇了会儿,楼上飘下来一阵的饭香味,这时才感觉到肚子有点饿了。“儿子,快上来吃饭了,不早了,今天就别打了……”妈妈在窗户口大声地喊着我,我赶忙收拾了一下,跑上了楼,一看,嘿,已经是下午5:10分了,这时间也太快了吧,我心里抱怨着,我还没打够呢!
打网球,是我值得骄傲的运动,虽然经常会大汗淋漓,关节有点酸痛,但我还是会坚持训练,一个打下去的。
我非常喜欢打网球,拿着沉重的网球拍,我会有一种自豪感受,觉得自己可 把精力集中,一定
我喜欢网球!
初遇古筝,是在一片温厚绵长的钢琴曲里,听到一声与众不同的泠泠一响,清越如玉石环佩相击。寻声而去,见到的就是一方端庄而流丽的乌木,上有二十一弦,流光婉转。我对古筝一见倾心,与之结缘。
若说初见只是一时的惊艳,那么细学之后则是逐渐沉沦。挑勾抹托,轻拢慢捻,听一匹缎子般光滑的旋律从指尖翻飞而出本就是一种享受。如果用白居易“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琵琶来做对比的话,静寂的古筝声更像是在夜深人静的湖中投入一颗石子,漾开在月华中浸过的涟漪,而激烈的古筝声则是狂风暴雨,四海潮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是将军倒提长锋独走千里月明中。这样的乐声,怎能不让人热爱?
以筝会友,更是得趣。我的古筝老师喜欢举行小演奏会,学生们因此相识,以筝相会。她弹一曲,仿佛八面来风,我和一首,依稀杀声四起。小妹妹抱怨某某指法太难,某某曲子不好弹,引得我们几个年龄大的加入讨论,回忆起当年磕磕绊绊练习的日子,心有余悸。心善的,安慰鼓励小姑娘,捣蛋的,夸大其词,故意恐吓,最终憋不住笑出声。聊着都熟悉的曲子,恍惚间,朋友又多了几个,对古筝的喜爱却也更深了一层。
后来,随着学识的增加,古筝对我而言有了更多的含义。一曲《高山流水》,不再单纯是山水意境,而是延伸出俞伯牙和钟子期令人神往的知音之情。弹拨西域曲调,心中想着是否也有弹响相似的旋律,看五陵年少笑入胡姬酒肆,看羯鼓声里裙袂飞扬的胡旋舞,空气中涌动着大唐的热烈与欢腾。弹奏时更会想到谣传是古筝发明者的蒙恬将军,想到古筝最为盛行的秦国土地,战士在古筝的铮然激鸣里高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金戈铁马踏破六国河山,天下归一。
弹筝不再是只贪恋乐声的悦耳,而是增加了对历史感怀。筝声起时,人早已沉浸在音乐里,也沉浸在历史的呼吸中。这一声,我在盛唐看尽长安花,那一声,我在雅宋听词品茶,这一片昂然鸣声,我身负秦人风骨,壮怀激烈,意气风发,回首看家国天下。筝是一件神物,它能联通古今血脉,能把千百年前的情、理、人、事,一一摊开在我面前,然后用那些文化中古今重合的感动与情怀,滚烫你的血液,让你听见你的每一寸筋脉都在弹奏着,深入灵魂的热爱。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坚持,所以成功。
——题记
记得儿时,我对于一切培训班都毫无兴趣,只是傻傻的全部都上,直到上了第一节作文课。
“拿起你们的笔,记下你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清晰地记得老师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虽然二年级的我并不懂老师展示的范文的深层含义,范文那优美的文字,如同春天的花园,百花争奇斗艳。惊艳了我的眼睛,又如那美丽的紫藤瀑布流进我的心间,深深地震撼着我当时幼小的心灵,那时我便喜欢上了作文。
也许是因为并不写日记,我的作文水平进步不快,“蜗牛的速度都比你的作文水平进步速度快。”那是这是那时老师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我发现,曾经那让我深深热爱的写作已经成了一种负担,正好学期结束,我在报不报名下一学期的课的时候徘徊,一念之间,就可以放弃,我坚持了两年的作文,不知道是什么念头在作祟,我还是拉着妈妈填写了报名下一学期的课表。
这次的难关,有惊无险的度过上一周,语文老师把全班的期中考作文收上去看。然后发下来时,我的答题卡上多了这么一句话一一作文描写到位,有叙述,有描写,但是字太小,留给老师印象不好,所以扣分多,当时的我看到这句评语后,整个人愣了一下,莫名的心中涌出了一股喜悅,如同清冽甘澈的清泉流进心底,带着一丝甜味,我甚至没有注意到后面关于自己的评价,只是沉浸在被老师认可的喜悦中。
曾听闻达芬奇初学画画时,他的老师让他画鸡蛋,也不话别的,日复一日,达芬奇不耐烦了,他经过老师的安慰和劝说后,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并 或许他天资就是聪明的,但我的天分并不在写作上,可是近六年的坚持还是让我获得了认可,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是笨小孩,但是只要不放弃,还在坚持,他总能走向成功。
湛蓝如宝石的天空,映衬着她怀抱下的这座庙宇,红墙,黄琉璃瓦,以及庙旁的一株株银杏。为这景色添一番色彩的,是这树下痴痴赏银杏的少年。
这叶片形貌如扇的古树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每年我都会在银杏长成之时去寻秋,与其邂逅。红褐色的砖瓦路,油绿轻巧的小叶黄杨,紫的发暗的花儿,拐角处,是那如金子般闪耀的银杏。银杏的枝干如篆隶,于顿挫中见笔力;树梢与杏叶似行草,于曲直中见韵致。一片片的黄叶抱成团嵌在枝干上,一条条柔美的叶片边缘的弧线给人以强烈的层次感,一簇簇的金叶颇显尊贵,似乎是在告诫人们“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银杏的美,让我把它停留于文字间。 铺开一张宣纸,蘸蘸玄深墨汁,旋转手腕,在纸面上留下曲曲折折的墨痕,用笔尖轻轻点缀,用侧锋划出弧线……纵情翰墨,银杏,让我把它停留于砚墨见,成为我心中挥之不去的美的符号。
进一步探索感悟银杏真正的灵魂,我来到了大觉寺。红墙白瓦,静听佛音,一股禅意充盈着我的身体,充盈于宇宙间。卷起一阵狂风,银杏伫立在寺庙旁,纹丝不动,一片又一片的杏叶如鹅毛,如柳絮,如细针般散落。而在旁的杂树则随着风摇摇欲坠,晃动的褐色枝干,枯萎的树叶,与银杏来看,要逊色得多。拾起一片银杏叶,冰凉,顺滑的质感袭卷我的全身,抬头处,她,已是枯枝。“咚”的敲钟声从远处悠悠传来,我蓦地回首,庙中的托着神器的菩萨凝视着我,凝视着银杏,和万物苍生。我再观望银杏,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涌现在我的脑海里:这生命的美不是在盛开之际,而是在死亡前夕。看着大理石梁柱,石制台阶,和阶下的一丛洒落的金黄的杏叶,我的心也正像是被钟敲了一下,为这生命的死而美颤动着。我握紧了手中的银杏,沉思良久。
银杏,带给人美的感觉,却独自承受着死神的考验。它,死而美,对险境的无畏,仍将自己的美保留于人世间,坚持到最后一刻。而在今嘈杂的社会中,又有几人能如银杏般,面对困境,仍坚持自己的信念,没有畏惧之心呢?
她,是伟大的生命之曲,长久地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土地上歌唱。
银杏,使我深入灵魂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