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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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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通用5篇)

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 篇1

各位车主、驾驶员:

您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红谷滩区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停放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内和有关管理部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

二、在停车场内和临时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公共广场停放车辆;

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墩、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不乱扔垃圾、不抛撒物品,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车上放置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

对违反规定乱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将车辆移离现场、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美丽城市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红谷滩,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倡议人:

20xx年8月21日

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难题,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现就文明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1、请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自觉停放在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通道口和盲道等。

2、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停车区域内箭头标识方向(车头向外),统一朝向,整齐有序摆放,严格停放在划线的停车区域内。

3、沿街单位和商铺需严格按照市容环卫责任人的要求,拒绝非机动车在门前乱停乱放,对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按规定有序停放。

4、对违反规定乱行驶、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拖车、现场锁车、媒体曝光、接受学习教育及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增强文明意识,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守护者,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x街道办事处

20xx年xx月

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 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非机动车作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停放秩序更是影响市容秩序的关键因素。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带来安全隐患。在此,玉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停放的实践者。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自觉将车辆(含共享单车)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做到“入位、顺向”停车。禁止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通道口和盲道等,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二、做文明停放的监督者。监督身边人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对身边不规范停放的非机动车,伸手“扶一扶、摆一摆、挪一挪”。沿街单位和商铺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在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驾驶人有序规范停车。

三、做文明停放的宣传者。积极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车新风尚,主动扶正受损倒地车辆,将乱停放车辆放置到合理区域,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主动告知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习惯,提升自身文明交通素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市貌和交通环境。

倡议人:

xx年xx月xx日

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 篇4

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是文明城区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停车秩序,有效缓解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的问题,助力全区“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向全区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文明随行 按位泊车

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内,将非机动车(含电动车、自行车等)停放在划有标线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内,并做到“按位、顺向”停车。

遵章守则 规范停车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公交车专用停车位,不侵占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不在道路拐弯处停车;临时泊车不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前后30米的地点停靠,并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全民行动 共创和谐

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宣传并主动践行车辆有序、规范、文明停放,劝导、纠正、制止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和先行者。共建文明、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文明停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20xx年XX月XX日

街道上车辆乱放乱停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停车规范,齐做贡献。现就文明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1、请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自觉停放在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通道口和盲道等。

2、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停车区域内箭头标识方向(车头向外),统一朝向,整齐有序摆放,严格停放在划线的停车区域内。

3、在未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区域及路段停车时,请您将车辆规范有序地停放在人行道上。

4、沿街单位和商铺需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拒绝非机动车在门前乱停乱放,对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按规定有序停放。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增强文明意识,维护城市秩序,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守护者,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0xx年XX月XX日